因工作需要和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变动,为保持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连续性,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等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公告如下:
市总河长:市委书记 李洪慈
(资料图)
市委副书记、市长 杨大勇
市副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孙志刚
副市长 黄秀清
市级河(湖)长:
1.嫩江(省级)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孙志刚
2.东葛连泡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薛智金
3.霍林河 市委常委、通榆县委书记 李德明
4.洮儿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纪 纲
5.额木特河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常 预
6.新开河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王 化
7.鹤鸣湖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 锋
8.查干湖(省级) 副市长 黄秀清
9.三王泡 副市长 沈雪松
10.东 湖 副市长 李子罡
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主 任:黄秀清 副市长、市副总河长
常务副主任:姜永平 市水利局局长
副 主 任:裴浩然 市政府副秘书长
尚俊成 市水利局副局长
于海龙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黄继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白城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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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涤非)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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