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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民发〔2023〕15号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切实做好2023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持续发挥省级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要求,省民政厅制定了《2023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请在吉林省民政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mzt.jl.gov.cn/xxgk_2643/tzgg),现予印发。2023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重点资助全省性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领域提供人才培养(培育、培训)服务。请全省性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工作。获得立项单位要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规范、高效、稳妥、透明执行项目,为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积极贡献。省民政厅将加强过程指导管理,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取得预期成效。吉林省民政厅
2023年3月10日
[白城新闻网编辑|苗金明 复审|赵翠丽 终审|贾涤非]
(责任编辑:贾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