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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增强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以公开促公正,大安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察人员、值班律师就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带领大家回顾了案件始末,对案件事实认定、案件证据、适用法律等内容进行全面阐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酒后与其朋友、被害人杨某某由口角引发肢体冲突,经法医鉴定,王某某的行为致杨某某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后,承办检察官重点介绍了王某某的自然情况和认罪悔罪情况。王某某年近60,无业,一家人仅靠妻子经营的小店维持生计,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在该案中,王某某也受了皮外伤,未要求赔偿和鉴定,且经过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王某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主动登门道歉并赔偿了被害人住院费、护理费3.5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大安市人民检察院考虑到王某某系初犯,犯罪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遂对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
与会听证员经过认真讨论后,形成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王某某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社会危害性小、当事人认罪悔罪效果良好的案件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或“一放了之”,而是秉承“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综合运用教育、训诫、感化等方法,提升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传递新时代法治中国“正能量”,有效减少了司法对立、促进了社会和谐。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公开听证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不起诉工作向更加精准规范转型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不断探索轻案快办、分类处理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赵兵 林柠 记者李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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