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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动自行车买了四年了,能办号牌吗?”“我的车没有脚踏,能办理号牌吗?”……今天下午3时许,在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华东大路警务室外,前来办理号牌的群众积极踊跃,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对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询问,白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李洪光对群众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耐心细致解答。
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白城市自2023年5月1日起,为新售及在用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办理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登记业务。号牌办理工作中,对满足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含蓄电池)、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和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的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核发正式号牌;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车况良好,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号牌,临时号牌有效期为三年,临时号牌办理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现场,工作人员用手机进行电子信息登记,登记完毕后,采集车辆照片、发动机号、佩戴头盔照片、动力、车的长宽尺度、重量和脚踏照片等相关信息,全程无纸化办公,现场即上牌,效率高、速度快,且整个过程完全免费,使群众真正感受到了便利。据了解,办理两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需现场交验两轮电动自行车,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和交易凭证等车辆来历证明,以及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号牌办理过程中,对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与电动自行车信息不符,改变电动自行车出厂时的结构、构造,改变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属于拼装电动自行车和属于被盗抢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将不予登记核发号牌;对市民拒不上牌的,一经查出,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号牌办理业务实行全流程免费,号牌号码以“十选一”随机选取的方式,由申请人通过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现场选取并发放。白城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地点,也将在现有的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民广场警务室、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华东大路警务室、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公路大队镇西中队和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公路大队东风中队的基础上,根据群众需求不断增加,满足市民需求,方便群众办理。为新售及在用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办理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不仅使车辆便于管理、有效防止无牌无证的黑车上路行驶,更能约束驾驶人自身行为,规范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能够切实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对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也将起到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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