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关于印发《2023年草原禁牧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即时看

2023-05-10 16:46:20 来源:指尖白城

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2023年草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吉林草﹝2023﹞2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草原禁牧休牧工作,促进草原资源合理利用,实现草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现将《2023年草原禁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料图)

附件:2023年草原禁牧休牧工作实施方案 

白城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28日


2023草原禁牧休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2023年全市草原禁牧休牧工作,及时制止、处罚非法放牧行为,切实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草原的自我修复功能,以草原资源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为目标,全面加强草原禁牧休牧工作,加快我市草原生态修复步伐,提高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使草原得到休养生息。

二、基本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并重,加强草原资源保护,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兼顾畜牧业原则。转变牧业生产方式,坚持禁牧与大力发展科学舍饲圈养相结合,推行畜禽舍饲管理,加快畜牧业发展,保证禁牧不减畜,确保养殖者收入的稳步增长。

(三)生态优先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原则,严禁违规放牧,落实好草原保护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着力保护和修复草原生态环境。

(四)依法保护原则。坚持封管并重,采取宣传教育和行政推动相结合方式,严格管护、依法治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任务要求

(一)禁牧区域:白城市行政区域内划定的基本草原。

(二)禁牧时间:各县(市、区)林草部门要协助所属人民政府,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禁牧时间。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5月10日—6月18日)。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扎实开展禁牧宣传,确保家喻户晓。

(二)实施阶段(5月15日—10月31日)。各县(市、区)按照以人为本,坚持教育、监管、处罚相结合原则,定期不定期开展禁牧巡检督查工作。

(三)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各县(市、区)上报年度总结,市林业和草原局对草原禁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草原禁牧工作,保障禁牧工作顺利实施,白城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草原禁牧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白城市草原工作站,负责对各地禁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对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工作开展等情况开展巡检,并记录检查相关数据等具体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协助所在当地人民政府,及时发布禁牧通知或禁牧令,确定禁牧休牧区域和期限,并于封山禁牧前30日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制定禁牧工作方案,组建执法队伍,健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三)严肃执法监督。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进行查处违规偷牧、夜放牧行为,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全面开展禁牧工作执法检查,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破坏草原行为。

(四)深入广泛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牌等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深入乡镇、村屯,大力宣传禁牧禁垦意义、区域划分、政策措施、放牧危害等内容,特别要强化《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等禁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营造浓厚氛围,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促进禁牧工作和谐有序开展。

(五)及时汇总上报。各地要建立健全禁牧协调制度,协调好工作职责和工作经费,确保将本地区禁牧工作落实压实。要及时上报禁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便于上级部门帮助研究和解决问题。

[白城新闻网编辑|苗金明 复审|赵翠丽 终审|贾涤非]

(责任编辑:贾涤非)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