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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进入春耕农忙期,拖拉机等农业运输、作业车辆使用的频繁增多,为了保障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大安交巡警加强路面管控,从严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对近期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以此警示广大农民朋友,不要以身试法,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安全,请不要酒后驾驶。大安公安交巡警将不定时、不定点以最严厉态势,打击酒醉驾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交通环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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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4月28日12时40分许,冯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大安市烧锅镇乡四一村牛克吐屯东水泥路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冯某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合并处罚2500元罚款。案例二:2023年5月1日19时许,张某驾驶红旗牌小型汽车到稻田地灌水,干完活后驾驶车辆行驶至大安市烧锅镇乡富田村西五家户屯水泥路时被民警查获,经对张某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罚2000元罚款。案例三:2023年5月2日清晨5时许,孙某驾驶农用四轮车到农田地务农,到了中午吃饭时间,自己在家用矿泉水瓶携带白酒,在地头中饮用二两左右白酒。下午15时许,孙某驾驶农用车在回家途中,行驶至大安市烧锅镇乡富新村村村通公路时被民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孙某酒精含量达到13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案例四:2023年5月3日中午12时许,王某在小舅子家吃饭,吃饭间喝了酒,饭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行驶至大安市叉干镇两棵树屯水泥路快要到家时,被民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王某酒精含量达到11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扣留机动车,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案例五:2023年5月4日17时许,王某驾驶农用四轮车行驶至大安市烧锅镇乡富裕村小石围子屯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处罚2000元罚款。案例六:2023年5月6日,高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大安市牛心套保附近公路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同时,高某还存在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4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饮酒驾车是违法,醉酒驾车是犯罪。喝酒爽快一时,酒驾悔恨终身,曝光不是目的,警醒才是初衷。酒驾醉驾危害天天说,但还是总有些人心存侥幸,酒后驾驶。酒精会麻痹人体神经,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不管喝了多少酒,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以上曝光酒驾违法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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