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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洮南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中队联合洮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电动二、三轮及四轮电动车销售经销点开展联合检查,突出源头治理,规范电动车销售行业管理,严防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流入市场。
检查中,民警对销售企业负责人宣传销售不合规合法车辆会给社会带来的危险及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详细介绍了电动车自行车3C认证相关内容,并就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禁止销售“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执行标准)产品,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做好进销台账;
二是各经营单位要根据省市场监管局通告的电动自行车缺陷商品名单开展自查,发现问题产品要下架处理;
三是各经营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的要求,销售通过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下一步,车辆管理中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督检查,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且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配件等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市场流通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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